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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顾雨 2015-05-19 13:23:11
3、推荐程序
(1)凡符合报名条件和招生范围的考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提出申请意见,并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
(2)初中学校须于5月17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示3天。
(3)公示结束后于5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学生自荐信、教师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送我校政教处(2号教学楼三楼东304室)。考生只能选取一所推荐生试点学校,不可兼报。
4、审核考查内容和程序
(1)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面试、学科综合能力测试及审查学生成长记录评价内容相结合的办法,对推荐生进行全面考查和选拔。
5月21日审查组审查初中学校上报材料。重点审查《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学生自荐信、教师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
5月23日上午7:30在我校2号教学楼组织对初中推荐生人选进行考核。(考生仅带与笔试有关的常规文具即可,其它具体事宜报名时通知或关注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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