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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济南站 作者:乐小乐smile 2016-05-14 09:46:42
根据《济南市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招收录取推荐生工作,规范录取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收推荐生数量
根据《济南市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要求和中招办的指示,学校2016年招收初中推荐生38名。
二、招收推荐生政策
1、推荐条件和招收推荐生范围
凡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达到A级,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级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及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六中学、历城双语实验学校、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2、推荐程序
(1)凡符合报名条件和招生范围的考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填写 《 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提出申请,并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
(2)初中学校须于5月14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示三天。
(3)公示结束后于 5 月 19日前将推荐名单、学生自荐信、教师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送我校政教处(2号教学楼三楼东304室)。
3、审核考查内容和程序
(1)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面试、学科综合能力测试及审查学生成长记录评价内容相结合的办法,对推荐生进行全面考查和选拔。
5月20日审查组审查初中学校上报材料。重点审查《 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学生自荐信、教师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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