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考济南站 > 中考报考 > 中考政策 > 正文
来源:中考网整合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5-15 11:41:14
2.“3+4”本科、“2+3”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录取工作按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3+4”本科、“2+3”高等师范只能在第一次志愿填报时按提前录取志愿填报。填报“3+4”本科、“2+3”师范类并兼报普通高中且达到相关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3+4”本科或“2+3”师范学校优先录取。第一次志愿填报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的考生,其余批次志愿只允许填报职业学校。每个批次志愿中,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均不得兼报。职业学校在每次志愿征集完成后,根据报名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有专业测试要求的学校需加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以招收本地学生为主,优先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如有未完成计划,可注册录取初中往届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注册录取的考生必须符合我市今年初中学业水平的报名条件。如有未完成的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计划,按省考试院有关规定,后期单独征集志愿录取。
3.志愿填报依据录取进程分为三个时段。每个考生均有三次志愿填报的机会。第一次志愿填报时,可填报提前录取志愿(“3+4”本科、“2+3”高等师范)、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或职业学校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的只能填报一个指标生志愿。第二次志愿填报时,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或职业学校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实施“平行志愿”填报办法,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普通高中志愿,学校之间均可兼报。第三次志愿填报为普通高中调剂志愿或职业学校志愿。各类学校志愿填报时间及填报办法另文公布。
4.每次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志愿不得更改。各招生学校完成录取后,须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及录取分数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并继续征集志愿。
5.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所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各县区可根据市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本地教育实际,制定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并于5月1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6.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录取,考生一经所报学校录取即不再享有下次志愿填报的资格。
7.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每班原则上不超过50人,新生分班须电脑派位,不设任何重点班、特长班。
(三)指标生、统招生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时,继续实行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的办法。按指标生资格录取的考生其在校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均须达到B级(含B级)以上等级,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以上(含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指标生录取按照“定校定额、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纳入统招生计划使用。按相关文件精神,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的学生不享有推荐生和指标生资格。
(四)特长生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批准可招收一定数量的学科(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特长生。推荐生试点学校招收学科特长生总人数不超过30人,推荐生试点学校之间不得兼报。非推荐生试点学校招收学科特长生总人数不超过80人。每所学校招收的特长生科目种类最多不超过3科。
2.招收学科特长生的学校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国家、省有关招生的规定,组织报名和测试工作。测试结果须在招考学校及特长生初中毕业学校分别公示3天后,按照择优原则确定人选,填写特长生登记表,报市教育局审批。招生报名时间、测试时间及录取要求另行公布。
3.报考学科特长生的考生须具备报考普通高中的条件,且所报考的特长学科日常学习成绩为A级。取得推荐生试点学校学科特长生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可在该校统招分数线下降低5分录取;取得非推荐生试点学校学科特长生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在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前提下,严格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17年济南中考各科真题及答案汇总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