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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合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10-13 11:07:19
6.等级科目的等级是怎样划分的?
答:根据文件规定,新的招生办法自2015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实施。本届初一距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还有近三年的时间,这个过程中间时间较长,存在改革发展、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此次出台的政策方案以框架原则要求为主,阐明改革方向,具体等级科目的等级划分的细节已有论证,但并未在文件中过多体现。届时我们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我市实际出台详细的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7.按照新的招生政策,能够保障完成指标生任务吗?
答:在起草的方案过程中,我们对前三年的中考数据进行了详细的数据测算,按照新的招生方案,科学划定的科目等级是能够保障各初中学校完成指标生任务。
8.按照新的考试招生政策,依照学校制定的等级科目等级标准,过线的学生少于高中录取计划怎么办?
答:统招生录取时,对于无科目等级要求或者按照指定科目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阶段学校,其招生计划或者剩余招生计划根据学生志愿,直接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如录取分数线上同分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按照剩余科目等级组合高低确定录取人选。
9.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是什么?
答: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发展性、过程性、激励性、补偿性、实践性5个基本原则,使学生明确努力方向,激发学习积极性,培养实践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过程中,要求评价主体多元化,本着“谁熟悉,谁评价”的原则,根据评价主体对评价对象的了解程度,科学、合理地设计不同评价主体的评价内容,力求获得最佳评价效果。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学校对学生的表现记录及时、准确,定期公示,接受监督。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结果,最终以A、B、C、D四个等级的方式呈现,对应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坚持“底线管理”,除非触及底线,一般不评定为D等级。
10.关于午间留校学生管理问题?
答:从教育部门来讲,面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教育局下发了《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午间留校学生管理工作提高学校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午间留校学生的管理,为中午留校学生就餐提供方便,同时要求各学校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包括开放学校教室、各种功能室、图书馆等场所,科学有序地安排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保障学生午间安全。
下一步针对中午留校有就餐需求的学生,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现有条件,引导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从延伸服务的角度努力协调社会、学校、家委会等各方力量,通过提供配餐、推进有条件的新建学校建设食堂和餐厅等多种形式,逐步满足午间留校学生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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